周志宏
中午沒時間管,學校又沒食堂,許多上班族會選擇校外午托班給孩子吃飯、午休。據媒體報道,藏匿在貴陽城區街頭巷尾的一張張“小飯桌”,成了不少孩子放學后的去處,由于普遍無證無照、行業魚龍混雜、食品安全風險高等,這些校外“小飯桌”飽受詬病。
近年來,圍繞校外“小飯桌”治理,各地一直在積極探索,但始終未能找到有效解決方案。政府部門努力通過在校開辦食堂,或委托校外機構配餐等方式,解決學生吃午飯問題,但不少中心城區學校條件有限,不能開辦食堂。有小學校長反映,此前開辦食堂條件不達標,關停了一段時間,引發家長上訪。業內人士也透露,此前有地方把校外“小飯桌”一關了之,家長帶著孩子到教育局要求托管。還有學生家長反映,夫妻二人都要上班,接孩子吃午飯根本不現實,與其讓孩子在街邊攤點或餐館解決午餐,校外“小飯桌”倒是解了一時之難。
從現實來看,校外“小飯桌”既沒法一律關停,也存在管理矛盾。目前,國家還未出臺專門的管理辦法。按照部門職責,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午托機構食品安全監管和相關培訓,而教師專業培訓及衛生防疫等方面的監管培訓,則由教育、衛健等部門負責,看起來都有人“管”了,而這種“各司其職”的管理難以形成合力,導致多年來始終治標不治本,陷入治理拉鋸戰。
目前,多地不斷探索,積累了不少校外“小飯桌”管理經驗。貴陽市2018年實施“樂童計劃”,對有托管需求的學生開展免費托管服務;安徽蚌埠出臺文件,要求相關部門對校外“小飯桌”備案公示;合肥市通過推進中小學午餐服務工程,解決午餐就餐問題。
從客觀上說,校外“小飯桌”確實緩解了家校協作過程中的矛盾,在加強管理時,既不能“一刀切”,全部關閉;也不能“一陣風”,監管后又放松。應從學生和家長需求出發,盡快完善相關管理制度,疏堵結合,加強監管,對不規范的堅決取締,對確實規范的,或是經整改可達規范的,應予以保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