鞠恒君
近日,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《關于職業院校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要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要樹立正確的選人用人理念,要破除唯名校、唯學歷的用人導向,切實維護、保障職業院校(含技工院校)畢業生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合法權益和平等競爭機會。
此文件一出,令人振奮,職業教育將由此迎來真正的發展機遇。一紙通知,是否能讓職業教育迎來春天?
眾所周知,通過中考,學生進行了第一次“分流”,其主要評判依據是中考成績。中考過后,部分學生升入高中,有繼續接受高中文化教育的機會,且有升入更高層次院校學習的機會,而部分學生則升入職業學校就讀。雖然職業學校也有繼續進入更高層次學校就讀的機會,但長久以來,讀職高似乎是“洪水猛獸”。多數人認為,讀了職業學校,就意味著與“低學歷”為伍,甚至認為職業學校沒有發展前途,學不到東西。這無異于是對職業教育的異化,很多人認為職業學校畢業生就只能干體力活,難登大雅之堂。
存在這種觀點,一方面,是“勞心者治人,勞力者治于人”的錯誤價值觀使然,認為職業學校畢業生學習成績不理想,其他方面也不會強,只能從事體力活,無法出人頭地,存在感較差。另一方面,是“唯學歷論”觀點作祟。很長一段時間以來,用人單位在招聘員工時,開出的學歷條件越來越高。如某地在招聘廁所環衛工時,學歷要求是“全日制本科及以上”,也不管專業是否對口,似乎有了學歷這個“硬門檻”,招聘人員就一定能勝任崗位。長久以來,學歷是個敲門磚、上車票,沒有學歷,寸步難行,但學歷是否真的就等同于學力呢?其實不然,當前的高中教育很大程度上依然帶有很深的應試教育烙印,能夠考上大學的也不一定都是綜合能力強的,“高分低能”的大有人在。因此,學歷并不能和學力等同。作為勞動者,職校畢業生應該享受大學畢業生同樣的尊崇感。
以學習成績、考試分數來衡量一個人的能力高低,實際上是“盲人摸象”。成績和分數僅僅是極小的一個維度,尤其是在工作崗位上,實際的動手能力、創新精神、團隊協作,絕非“高分”就行。對職業教育畢業生求職設限添障,這是對勞動者的不尊重。
當下的職業教育,并非是部分人眼中的“流水線上的工人”制造者,職業學校畢業生不乏“國之重器”的研發者和制造者,他們在崗位上兢兢業業、任勞任怨。此次國家發出職校畢業生可考編的通知,倒逼職業學校在職業教育中重視文化知識的傳授,更重要的是釋放出“讓每一位勞動者都能享受公平的就業機會”的信號,讓學力與學歷并駕齊驅,才能讓職業教育迎來真正的春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