隨著移動通信業蓬勃發展,越來越多事務實現了網上辦、掌上辦。享受便利的同時,不少消費者也遇到買套餐被誤導、換套餐費周折等煩心事,一些暗藏玄機的“套餐”成了套路用戶的“餐套”。
“餐套”常見套路不外乎“三面幌子”。一謂“免流”。有些“免流”套餐名不副實、涉嫌欺詐,此類產品在宣傳用語和資費細則上均暗藏話術陷阱。比如,有運營商推出“免流卡”等服務,宣稱用戶每月只需支付十幾元,就可“免流量”使用多款手機程序。不少用戶發現,使用此類套餐后每月流量費用非但無下降,反而見底更快。其套路,與之前運營商推出的“無限流量套餐”等如出一轍。二謂“回報老客戶”??头羧砦宕驙I銷電話騷擾客戶,以“回報老客戶”等名義推薦升級套餐,對新增費用等一語帶過或只字不提;更有客服以“免費贈送”名義誘導用戶消費,用戶掛掉電話后卻收到短信被告知需付費。再謂“不能辦”。套餐升級易降檔難,存在人為設置障礙等現象。消費者對語音時長和流量需求隨時可能發生變化,理應保證其根據自身需要靈活選擇和更換套餐?,F實尷尬是,升級套餐只需一個電話,而要降檔時卻被以“保護消費權益”“不能辦”等借口,人為設置障礙“踢皮球”。
用戶是運營商的“衣食父母”和“上帝”,維護好他們的合法權益,本質上也是保障經營者健康生存和持續發展。須知,消弭電信企業和用戶間的信息不對稱,不僅是消費者期盼,也是主管部門明確電信資費公示制度的題內之義。對運營商而言,自覺尊重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,完善資費公示制度,以“清單”方式公示所有在售資費方案,不僅是理性自律要求,更是剛性他律強制。
維護消費者權益,有賴消費者自身權益意識覺醒。用戶在接受電信服務過程中,如若與經營者發生爭議,可選擇運用《電信用戶申訴處理辦法》相關規定維護自身權益,向電信業務經營者進行投訴。用戶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或經營者在接訴后15日內未答復的,可以向申訴受理機構申訴。如果忍氣吞聲選擇做“沉默的羔羊”,只會縱容無良經營者變本加厲“薅羊毛”。
“打得一拳開,免得百拳來?!弊瓒敉ㄐ盘撞统伞安吞住?,歸根到底要靠監管重拳發力。一方面,在做實常態監管同時,重視對消費者實時提醒和日常指導;再一方面,對運營商違規經營行為,果斷出手依法依規處置,適時公布典型案例,揭露常見套路,曝光懲處結果,警醒經營者“長記性”,提醒消費者“多心眼”。 陳慶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