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蚌埠某餐飲公司經營使用的勺子、筷子和碟子等餐具,在就餐者使用之后,員工使用洗潔精進行清洗,但清洗不徹底致抽檢結果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,結論為“不合格”。該公司被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作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并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。
餐飲店餐具清洗規范要求,通常被不少人認為是小事。在一些餐飲經營者看來,清洗能說得過去就行,“不干不凈吃了沒病”;在部分消費者慣性思維中,“眼不看為凈”,加之餐具是否符合衛生標準,肉眼根本看不出來,由是,人們似乎更多關注食材來源、餐飲口味、菜品價格等“有感因素”,而鮮少對餐具清洗不合格等“無感隱患”保持警覺。
而監管部門對餐飲店的日常檢查,似乎也更側重于店堂環境衛生狀況、從業人員健康資質、經營行為合法合規性等要件,相對疏于對餐具清洗是否合格等小項細目的檢查?,F實尷尬還在于,餐具清洗不合格之類容易規避監管的“小問題”,往往要等到有投訴或引發不良后果才會查處排解。
事實上,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餐具,若未按規定要求清洗消毒,可謂害莫大焉?,F行國家強制性標準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(飲)具》中,對陰離子合成洗滌劑要求為“不得檢出”。一方面,如果用于清洗餐具的洗滌劑不符合標準,不僅無法清洗干凈餐具,反而會造成二次污染;另一方面,使用過量洗滌劑或沖洗不充分不徹底,容易造成有害成分殘留,某校食堂就曾因工作人員使用洗潔精清潔久置不用鍋具,簡單清洗后便用于煮面,導致面湯中檢出陰離子合成洗滌劑濃度高達89mg/l,致使59名學生食用后出現頭暈、頭痛、腹痛、惡心等癥狀。
“天下難事,必作于易;天下大事,必作于細?!辈途咝l生無小事,直接關乎食客消費安全和生命健康。作如是觀,監管部門對餐具清洗不合格罰款絕非“小題大做”,相反,對于這種涉及餐飲安全的“無感隱患”,不但不應忽視,而且應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。(陳慶貴)